职称申报123
杭州站

选择城市站点

  • 杭州站 当前站点
  • 宁波站 即将开通
  • 温州站 即将开通
  • 嘉兴站 即将开通
  • 绍兴站 即将开通
  • 金华站 即将开通
  • 台州站 即将开通
  • 湖州站 即将开通

更多城市陆续开通中

学分咨询

自然科研系列继续教育 2026 新规解读(浙科发才〔2026〕14号)

施行日期:2026年5月10日 · 内容更新:2026-08-01

一、适用范围与年度要求

新规适用于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 每年度继续教育应达到90学时,其中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合计不少于18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二、最大变化:专业科目分A、B两类

类别途径性质每途径上限典型途径
A类 学习培训 36 学时 高研项目(每天≤12)、在线课件、学术研讨(每天≤12)、科技特派员(每天8)
B类 成果折算 30 学时 科技项目、论文、专利、标准、奖励、决策报告、在职学历教育

设置上限的意图(官方解读):引导科研人员长期、稳定、多途径开展继续教育, 避免靠单一途径(如只刷在线课或只靠一篇论文)凑满学时。

三、申报时限放宽

  • 成果类学分申报:项目结束后 90天内(原60天);
  • 12月份的学分申报:截止次年3月31日(原12月底)。

四、与职称申报的关系

细则第八条明确:继续教育学时要求作为自然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的必备条件。 申报时应提交继续教育学时登记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详细折算标准

各类成果的具体学时折算标准,见本站自然科研系列专题页的完整表格。

政策原文与官方解读

继续教育学分不够?

提供新干线在线学习辅助,专业科目 / 公需科目学分规划,助你按时达标。

微信咨询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添加请备注"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