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自然科研系列继续教育学分要求(2026)
评审级别:研究实习员 / 助理研究员 / 副研究员 / 研究员 · 内容更新:2026-08-01
学分要求
每年度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合计≥18学时
专业科目分A类(在线/面授,每个途径最多登记36学时)和B类(成果折算,每个途径最多登记30学时)
学分登记路径
- · 按人事隶属关系在相应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登记
- · 成果类学分须在项目结束后90天内申报
申报时间
学分申报:项目结束后90天内;12月份学分申报截止次年3月31日
补修政策
是否可补修以本系列当年评审通知为准
新规概况
《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科发才〔2026〕14号)于2026年5月10日施行,是自然科研系列(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的最新依据。
年度学时要求
自然科研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度应达到90学时,其中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合计不少于18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继续教育学时要求是自然科研系列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申报时须提交学时登记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专业科目分A、B两类
A类:学习培训途径(每个途径最多认定36学时)
| 途径 | 学时标准 |
|---|---|
| 人力社保部门批准的科技类高级研修项目 | 按实际授课时间,每天最高12学时 |
| 认可平台的专业科目在线学习 | 按课件标定学时 |
| 培训进修、专题讲座、学术研讨 | 按实际授课时间,每天最高12学时 |
| 科技特派员、“科技副总""产业教授”、对口支援服务等 | 每天8学时 |
B类:成果折算途径(每个途径最多认定30学时)
| 成果类型 | 学时标准 |
|---|---|
| 纵向科技项目(主持) | 国家级30 / 省部级25 / 市厅级20 / 县区级10;横向项目10;其他排名按50% |
| 软课题研究、规划制定(主持) | 国家级30 / 省部级25 / 市厅级20 / 县区级15 |
| 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 SCI/EI/国内核心每篇20;省级以上刊物每篇10;其他排名按50% |
| 著作(主编) | 每万字10学时 |
| 专利(排名第1) | 发明20 / 实用新型5 |
| 标准制定(主持) | 国家30 / 行业25 / 地方20 / 团体15 |
| 科技奖励(排名前3) | 国家级30 / 省级25 / 计划单列市级20 |
| 决策建议报告获批示(排名前3) | 国家级30 / 省部级20 / 市厅级10 |
| 在职学历(学位)教育 | 获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30学时 |
申报时限(新规放宽)
- 学分申报须在项目结束后90天之内完成(原60天);
- 12月份的学分申报截止日期为次年3月31日。
新规三大亮点(官方解读)
- 多元认定:科技项目、论文、专利、标准、奖励、人才流动共享、科技咨询与管理服务等成果均纳入学时认定范围;
- 分层分类:专业科目分A/B两类并分别设定学时上限,鼓励长期、稳定、多途径开展继续教育;
- 刚性执行:学时完成情况作为职称申报必要条件,须提交学时登记情况表及证明材料。
主管部门咨询方式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详见官方解读
自然科研系列常见问题
自然科研系列A类和B类专业科目有什么区别?
A类是在线学习和面授培训途径,每个途径最多认定36学时(如高研项目每天最高12学时、在线课件按标定学时、学术研讨每天最高12学时、科技特派员等每天8学时);B类是科研成果折算途径,每个途径最多认定30学时(如主持国家级项目30学时、SCI/EI论文一作20学时、发明专利第一排名20学时等)。
新规什么时候施行?主要变化是什么?
2026年5月10日施行。主要变化:专业科目明确分A/B两类并设学时上限;成果类学分申报时限从60天延长到90天;12月份的学分申报截止日期改为次年3月31日。
论文可以折算多少学时?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I等国外核心期刊或国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每篇20学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每篇10学时;其他排名按50%计算。属于B类途径,每个途径上限30学时。
继续教育学时对职称申报是硬性要求吗?
是。细则第八条明确:继续教育学时要求作为自然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的必备条件,申报时应提交学时登记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错过学分申报时限怎么办?
学分申报须在项目结束后90天内完成,12月份的学分申报截止次年3月31日。逾期可能无法补登,建议成果完成后尽快在登记系统申报。
官方来源
以上为本系列公开政策信息整理,最新要求以主管部门当年正式评审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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